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055)
第四条 办学类型、层次及学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制为三年。
第五条 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组织保障:学院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单招的各项工作,均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七条 学院概况: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主管,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现已成为一所以工科类学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着眼于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院校。学院校园内绿地、雕塑与错落有致的十几栋大楼交相辉映,环境优雅,景色宜人,在机场路旁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学院实行多媒体教学,拥有完善的校园网、图书馆、阶梯教室、400米标准化的运动场、各类球场(馆)、南北风味饮食的学生餐厅、医务室、校园浴池、超市、学生公寓等完备的生活服务设施。校内拥有与所开设专业相对应的标准化实验、实训场所五十余处,还拥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上百处,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都有到企业参观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第二章 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序号 | 专业名称 |
1 | 护 理 | 14 |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
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5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6 | 工程造价 |
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17 | 建筑室内设计 |
5 | 数控技术 | 18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6 | 电梯工程技术 | 19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8 | 软件技术 | 21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9 | 大数据技术 | 22 | 大数据与会计 |
10 | 广告艺术设计 | 23 | 电子商务 |
11 | 动漫制作技术 | 24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12 | 空中乘务 | 25 | 市场营销 |
13 | 药品生产技术 | 26 | 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 |
注:2023年单招专业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序号1-20的专业,学费15000元/年,序号21-26的专业,学费13500元/年。
第三章 报名条件、志愿填报
第八条 报名条件
凡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含补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
第九条 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2023年3月14日9:00开始,2023年3月17日15:00截止。
2.填报办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入口”进行志愿填报(建议考生使用360极速浏览器)。
3.填报要求。每名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第四章 测试及录取
第十条 高职单招分两个阶段进行综合测试和院校预录取。
第一阶段:2023年3月26日至2023年3月31日。3月26日(周日)我院组织线下综合测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试卷分为三个部分,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职业素质与能力100分。
第二阶段:如学院第一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联络我院招办(电话:0451-84114766)提出申请,具体通知关注我院官网http://wwww.hyyzy.com)。如学院在第一阶段已经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阶段测试和预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末段”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职业素质与能力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五章 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和监督。
第六章 申诉渠道
第十三条 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电话0451-84114776。凡考生申诉的问题均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核实并给予解答。
第七章 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 已录取的考生,由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特别说明。一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二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是已被高职院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4月份各市(地)招考机构组织的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51-84114766、84116658
学院网址:http://www.hyyzy.com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998号
邮政编码:150078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