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准确填报志愿、及时了解录取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填报志愿
考生需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和《2023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填报时间
填报志愿时间:2023年5月13日9:00开始至5月16日16:00结束。
(二)填报流程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页面,选择“2023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网上填报志愿入口”,进入网上填报志愿页面。
2.认真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读”,点击“已阅读考生必读”按钮,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登录页面。
3.输入文化课准考证号、密码及验证码,进入网报系统。初始登录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首次登录系统时将强制考生修改密码,考生须牢记修改后的密码。考生如遗忘登录密码,须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市(地)、县(区)招考院提出申请,招考办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恢复考生初始密码。
4.选择批次,进入批次填报页面,选择填报院校及专业。
5.志愿信息填报完毕后,点选 “下一步”,认真核对填写的志愿信息。
6.点选“保存”后,系统将提示“某某批次录取院校志愿保存成功”,点选“确定”完成操作。系统返回到批次列表页面。
7.继续选择想要填报的批次,重复第4、5、6步操作。
8.完成填报后,点击“志愿总览” 或“查看已填报志愿”可查看并可打印已填报信息。
(三)志愿设置
对口招生按录取先后顺序设置3个招生批次:本科批次、高职(专科)免试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免试批次除外),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设置5个平行的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设1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免试批次设置1个高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同一专业类别的本、专科高校志愿。
(四)志愿修改
在规定填报时间内,考生可随时上网修改志愿。考生修改志愿时,要按照填报志愿的步骤进行,待系统提示“某某批次录取院校志愿保存成功”且点选“确定”按钮后,方可退出系统。
(五)志愿查询
志愿填报系统开放期间,考生可随时上网查询已填报的志愿,选择“志愿总览”或选择“查看已填报志愿”均可实现查询功能。考生如进入查询页面后可查询到已填报的志愿信息或可打印出带二维条码的已填报志愿信息,即可确定填报的志愿已保存成功。
(六)注意事项
1.网报系统仅支持IE9.0、10.0、11版本的浏览器。如果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后,页面显示浏览器不兼容,请按照提示信息进行操作。
2.如首次登录时系统提示密码不正确,或修改密码后忘记,请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市(地)、县(区)招考院提出申请,招考办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恢复考生初始密码。考生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保护,以免泄露。
3.如在网报过程中出现断电、系统故障等现象导致志愿填报电脑异常关闭,考生须重新进入网报系统,确认填报志愿是否保存成功。
二、录取
(一)录取时间
1.本科批次录取时间:5月18日至5月19日。
2.高职(专科)免试批次录取时间:5月20日。
3.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间:5月21日至5月26日。
(二)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省招考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要求,遵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专业类别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检索。如排序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技能操作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全部检索后按计划数的100%的比例一次性向招生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录取。
(三)每批次投档结束后,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https://www.lzk.hl.cn)网站上公布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四)高职(专科)免试批次根据考生所报志愿一次性投档录取。
(五)2023年凡被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对口招生的投档及录取。
三、咨询电话
1.技术咨询电话:在5月13日至5月16日期间,设置咨询电话:0451-82376270、82376072
2.政策咨询电话:0451-82376060、82376212
3.接待咨询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3年5月12日